各辅导员:
为了更好地开展2019-2020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,建立健全我院经济困难学生档案,请各辅导员根据《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2019版)文件精神,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
1、辅导员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新修订的《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2019版),做好学生诚信教育、励志教育、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,引导学生如实客观填报其家庭经济情况。
2、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,须如实填报《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2019版),填写表时应注意格式要求(学费:4100或5500、监护人必须亲笔签名、表格双面打印)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,尽可能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学生不需要再提供家庭所在地乡、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。
二、规范贫困生认定材料
1、加强材料的规范管理。贫困生的认定材料需包含《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2019版)、《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》以及能证明本人贫困等级的有效材料复印件。各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,按照特别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、不困难,分类整理后形成贫困生认定档案材料,(档案材料应包括:贫困生档案归档封面、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贫困生认定通知、贫困生认定汇总表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、班级开民主评议会的会议记录等)。
2、辅导员需提交附件4《攀枝花学院2019-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一览表》、附件6《2019-2020贫困认定总表》电子文档。
3、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送李慧老师处。
三、贫困生信息维护
1、成功建立了贫困生纸质档案且获得贫困等级认定的学生,必须同时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备案(流程见附件5),完善相关信息,在系统内建立贫困生档案。
2、辅导员需每学年对贫困学生进行重新认定,根据认定结果调整贫困等级。对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学生取消贫困生资格,并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清除。
附件1: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2019版)
附件2: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(2019版)
附件3:《攀枝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》(2019版)
附件4: 攀枝花学院2019-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一览表
附件5:四川省学生资助网贫困生申请备案流程
附件6、贫困生认定汇总表
附件7、贫困生档案归档封面
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
2019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