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院党支部的工作,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水平,使党支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,进一步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时间安排
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,会议安排在双周的星期三进行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
二、会议安排
1、参加人员:院党委书记、副书记,组织员,党支部书记。根据工作需要,由院党委书记确定参加人员,可以邀请院领导、院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、党支部委员、有关系(室、中心)主任列席会议。
2、会议考勤:例会实行考核制度。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,需向院党委书记书面请假,会后由组织员向未能出席会议成员通报有关会议情况。
3、会议召开: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召集主持。会议由 组织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、地点、要求等通知到每参会人员。会议由组织员负责记录。
三、会议内容
(一)传达学习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, 传达学习二十大精神、两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等 等,以及中央、省委、市委以及学校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及安排。
(二)汇报交流。听取各党支部汇报近期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阶 段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,组织支部书记学习党务知识,交流支部工作信息和工作经验、特色做法,介绍推荐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,研讨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。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党支部工作理论进行研讨与交流。
(三)布置工作。布置近期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安全稳定工作、统战工作、群团工作、文化建设工作及党支部建设工作,围绕学院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,及时部署党支部工作任务,研究落实每月党建工作任务清单,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,进行工作指导。
(四)调研督查。对学院和党委将要做出的重大决定、改革措施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;对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,并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预案或建设性意见。对党的组织工作、宣传统战工作、纪律检查工作、群团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。
(五)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。
四、会议要求
1、办公室要精心组织会务,做好相关议题准备。
2、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考勤和会议纪律要求。
3.与会人员会前要根据会议的议题作好相应准备;会中要积极参 加讨论,认真做笔记;党支部书记会后要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,认真贯彻执行会议安排的工作和作出的决议,并向院党委书记报告落实执行情况。
4、对尚未正式决定的议题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,与会人员不得外 泄。
5、党支部书记参加例会的情况将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 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6、组织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其他服务工作。
中共攀枝花学院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委员会
2022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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